发表日期:2025-06-19 浏览次数:2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不收取行政审批费,但需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该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临沂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市场评估结果收取,非固定标准,实行“一案一评、动态调整”。
该费用按广告面积、类型和所在区域分级计收,参考标准如下:
落地式或高立柱广告:约50–80元/平方米·年
附着式广告(墙体、屋顶、灯箱等):约40–70元/平方米·年
电子显示屏:通常参照附着式标准执行,按单面面积计算
临时性软体广告(如布幅、彩旗):按日计费,约40元/条·天
公益广告、非商业性宣传品及单面面积≤10平方米的门店招牌,依法免缴资源有偿使用费,但需向主管部门备案。
费用周期通常与审批有效期一致,为两年,到期续期时需重新评估并缴纳。缴费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完成,支持扫码、网银、银行转账等方式。
需注意:结构安全检测、电气检测、防雷检测等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不属于政府收费,由企业自行委托具备CMA/CNAS资质的机构承担,市场参考价约2000–8000元/项,视广告规模与复杂度而定,不包含在资源使用费中。